11月16日,京山市雁門口鎮田家門樓村的余家兩姐妹,被妥善安置在荊門市兒童福利院。8月7日,京山市人民法院依法適用特別程序不公開開庭審理了一起案例,判決撤銷了余家兩姐妹父母的未成年兒童監護人資格,指定京山市民政部門為余家兩姐妹的監護人。這是迄今為止,京山市第二起對監護缺失的兒童撤銷監護人資格的案例。
11月16日,京山市未保中心工作人員將2名兒童送到荊門市兒童福利院。荊門晚報通訊員 張小鄂 攝
據了解,兩姐妹大的8歲、小的6歲,其父50多歲,自身患病,基本喪失勞動能力,其母自小就是智力二級殘疾,生活無法自理,也無勞動能力。兩個孩子都遺傳了母親的疾病,分別被評定為二級、三級智力殘疾,家里只有外公一人為普通勞動力。
由于生活困難,余家2014年被評為建檔立卡貧困戶,全家人的生活支出靠社會救助來維持,日常生活全靠外公一人照料,外公是家中唯一的頂梁柱。因外公年事漸高,已無力繼續照顧、看護兩孩子,又無其他親屬可以照料,擔心自己一旦撒手歸西,兩個孩子即便有低保也無法生存,也將面臨監護缺失狀態。
2019年6月初,余家兩姐妹所在的雁門口鎮田家門樓村委會和駐村工作隊向京山市民政局未保中心反映此事后,未保中心高度重視,迅速組織人員入戶了解詳細情況,制訂幫扶方案,實施對兩名孩子的關愛服務。因兩名孩子均是智力殘疾,未能接受義務教育,未保中心積極為孩子尋找合適的學校,并委托社會工作服務中心安排兩名社工,從2019年6月11日起對孩子開展家庭監護教育指導、心理關愛以及生活關懷等服務。為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權益,在未保中心政策指導和村委會、駐村工作隊的幫助下,孩子的外公依法向京山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撤銷兒童父母監護人資格,指定民政部門作為兩名孩子的監護人。
由于京山市未成立兒童福利院,不具備供養條件,11月16日,京山市未保中心將兩名孩子送到荊門市兒童福利院,為她們辦理了入住手續。此后兩姐妹將享受相應的生活、教育、醫療等政策,得到正規教育和完善照料。
相關人士指出,父母監護子女天經地義,但這法定的監護權并非不可剝奪,有少部分的父母并不具備監護子女的能力和意愿。對拒不履行監護責任、嚴重傷害未成年人的監護人,行政干預的核心就是通過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剝奪監護人的監護權,這樣做不是為了剝奪親權,而是通過為未成年人設置法律底線,對類似行為起到震懾作用。(荊門晚報 記者李凱 通訊員張小鄂 周海芬)